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分别给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的金融交易行为,我们通常依据具体的情境来做出明智的决策。举个例子来说,在申请住房抵押贷款的场景之中,需要有五份相关协议依次签订:首先,有一份协议是由购房人自行保管;其次,另一份协议则须放在开发经营者的档案管理中心;接下来,还有一份协议需递交到当地房管局留档备案;再者,银行的档案保管部门也需要收到一份副本;可以想象,最后的工作便是在缴纳税款之后,纳税人还是要把剩下的那份协议妥善地归档记录在案。反之,如果您选择了以全额方式购得房屋,那么您所需要签署的协议就只有四份,每一份都会有各自的用途和归属:购房人应当自行珍藏一份、开发经营者的档案保管中心自然也少不了一份、另外还要把一份递交给当地房管局备案保存、最后一份同样是在缴税结束后,由纳税人妥善地存放起来以便查阅参考。按照我们国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规定,经过合法程序订立的合同,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只有在法律有特别明确的规定时,这些合同才能对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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