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不能按时交房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房屋,经过合理催促后仍未能够在三个月内完成交房手续的情况下,购买方有权向开发商提出索赔申请,请求其补偿因逾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对于已经签订了贷款协议的购房者而言,其支付银行贷款的责任并不因此受到影响,仍然需按照约定的期限按时偿还。然而,当此类问题持续发生,经过再次合理催促后开发商依然未能在三个月期限内交房并且无法提供正当合理理由的时候,购买方可依法解除合同,选择退房处理。在此过程中,已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亦可同步办理相关解约手续,但前提是必须提前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