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中出售方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屋预售方出现违约行为时,所应采取的恰当处理措施包括:若预售方确实存在无法如期向预购方交付原本合同中所规定的房屋之情形,那么预购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原有的合同,同时预售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针对现在的预购人选择按照原来的合同约定继续执行交易的请求,法律将会对此予以明确支持。然而,如果预售方在其发布的广告信息或者通过其他途径故意传递虚伪事实,从而误导了预购方购买他们的商品房的话,那么由此给预购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将由预售方全权负责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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