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了质保期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建筑产品保修期限内,建筑物发生任何故障或损坏,一般来说都应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责任,除非存在明确的第三方侵权行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如果发现建筑产品本身确实存在质量瑕疵,则需寻找房地产开发商进行修复和整顿。当房地产开发商否认存在此类质量问题时,您应该迅速采取措施,聘请具有资质认证的专业鉴定机构对其进行详细鉴定。对于因常规使用而导致的自然损耗引起的问题,则需要业主自主解决。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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