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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该交房一直延期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您购买的房产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您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催告。然而,如果经过催告之后开发商仍然未能如期交房,那么您便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同时请求其对您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在此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一条将发挥重要作用。该条款明确指出,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无论是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还是您自身延迟支付购房款项,只要经过催告且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得到妥善解决,那么作为解除权人的您均有权请求解除合同,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特别约定。若法律对此无明文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并未作出特殊约定,则在对方当事人催告之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应设定为三个月。若对方当事人并未发出催告,那么解除权人自得知或应当得知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均可行使解除权。若逾期仍未行使,则解除权将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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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2:3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