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违约不卖房我该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完二手房交易合同时,若卖方违反承诺,拒绝出售房屋,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署的合同内容,买方可依法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合同会明确规定,如果卖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所收定金。对此,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的处理方式供您参考:首先,买家有权宣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归还已收取的定金,同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其次,如果购房款的20%作为违约金无法完全弥补买家的实际损失,买家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适当提高赔偿金额。通常情况下,购房合同条款都会明确规定:如卖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相当于购房款20%的违约金。然而,考虑到当前房价上涨趋势较快,达到40%-50%甚至更高的增长水平,即便按照购销合同的相关规定,卖方承担了20%的违约金,仍可能无法弥补买方为了购买该房产所需付出的实际购房成本,换句话说,也难以填平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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