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遭遇房屋未能成功办理产权证书的困境时,购买者享有充分的法定权利提出赔偿请求,且同时解除与其卖方之间的契约关系。若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疏忽行为导致应为购买者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法顺利实现,购买者可根据相关法规,向所在地的民事法庭或相应的仲裁机关递交申诉书,恳请对原有合同条款作出修订或予以废除,借此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购买者同样具备要求开发商全额退回购房资金,并依照法定银行利率结算利息的资格,另外,考虑到所购置房产无法正常取得证件以致于市值大幅下滑的实际情况,购买者同样具有充分的合法权益来声索自己因此遭受的实质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