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违约提前强行收回商铺租客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之际,倘若出租方提出解除该合约,则作为承租方,您享有如下权利:首先,您有权选择反对解除合同的决定,并要求继续履行原定的租赁期限。其次,在您放弃寻求持续履行的情况下,您仍然拥有权向出租方索回剩余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若房东未能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您有权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如果由于房东的违约行为给您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您还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将根据您实际遭受的损失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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