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协议去哪公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借名买房”,乃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者使用他人的名义购置房产,并以此名义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在此过程中,实际购房者或称之为事实购房者、真正购房者为实际出资方,而被借名者则作为名义购房者承担了登记责任。通常而言,公证机构并不受理此类借名买房协议的公证业务,即便能够办理,也仅限于协议本身的公证,而非针对房屋权属的公证。因为,房屋所有权证乃房屋的唯一物权凭证,在实际购房者将房屋过户至自身名下之前,从法律角度来看,无论房屋所有权证上所载明的权利人为何,名义上的所有权人均为登记之人。在无法进行公证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寻求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的见证服务,由律师出具相应的律师见证书。此外,亦可直接寻找两位以上的见证人共同见证该协议的签署过程,并在协议上签名确认。从法律层面来看,只要借名买房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且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即视为合法有效。然而,尽管如此,此种行为仍潜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在通过诉讼途径成功变更房屋所有权归属至实际购房者之前,始终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于借名买房事宜,应审慎对待,若确有必要实施,务必妥善保管相关证据,且不得违反国家的禁止性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依法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房地产市场的金融风险传导。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波动对金融债权的影响,依法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潜在风险对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传导与冲击。统一借名买房等规避国家房产限购政策的合同效力的裁判标准,引导房产交易回归居住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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