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签后买房要求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购房者有权选择发出退房通知以满足其退房意愿。购屋者可采取挂号信邮寄、传真的方式,或者拨打电话,向开发商传达其退房意向。若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而导致退房,开发商必须承担所有退房产生的损失,这些损失可能包含由于贷款利息、首次支付的存款利息、购房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等诸多因素;当购房合同中规定了退房赔偿的具体标准时,则需按照合同的条款执行;然而,若合同中规定的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购屋者仍有权利要求额外的赔偿;若因为购房者的贷款申请未能获得批准,或者双方对于付款方式存在分歧等原因导致退房,那么开发商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在收到购房者的退房请求后的15个自然日内,开发商应尽快为其办理并完成所有相关手续。在这15天的期限内,开发商有责任全额归还购屋者先前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同时还要负责为购屋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所有手续。在此期间,若上述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开发商有义务代购屋者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所需支付的本金和利息。 3、开发商有义务在接到购房者的退房通知后,立即将所有购房款项全数退还给购房者,并妥善办理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上述事项,从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的第16天起直至购房者成功收回全部购房款项为止,开发商每日都应对购房者进行相应的违约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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