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马鞍山购房的定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或卖家在签署商品房销售合同时违反约定,致使购房者无法按照合约履行义务,则购房者有权请求退回所支付的定金,乃至提出双倍返还定金的诉求。然而,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买房合同条款,通常情况下定金并不予以退还。不过,在购房者与开发商或卖家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的前提下,仍有可能成功追回已支付的定金。此外,在购房者与开发商或卖家均同意的情况下,亦可考虑退还定金。例如,购房者可能由于家庭事务繁忙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购买房屋,而开发商或卖家亦表示理解并愿意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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