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理人购房定金合同有法律意义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合同纠纷中代理人签字的有效性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倘若代理人得到了合法的授权,且已依法办理了相应的公证手续,那么他们所签订的合同即具备法定的法律效力。然而,为了确保这种代理行为具有充分可靠的法律效力,建议及时前往公正机关进行正式的委托公证。如果合同的签约人并非本人,并且合同的另一方尚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公证书,那么这份合同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讨论购房定金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时,我们首先应考虑通过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其次,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选择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再次,若双方曾就此问题达成过仲裁协议,则可依据该协议向指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最后,若既无仲裁协议又无有效的仲裁协议,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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