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幸福港延期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为合理延期交付之情状,则消费者需给予开发商一定量的合理宽延期限,待期后便可对房屋进行验收。反之,若属非正常延误交房情况,则消费者有权寻求维权途径。2.与开发商协商沟通。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4.向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反馈。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前述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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