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淮南市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风险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预售商品房所可能面临的风险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商品房预售广告和相关宣传材料存在一定程度的欺诈行为,开发商在与消费者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往往承诺将在正式交房并完成入住手续后的一段时间内,为业主顺利办理房屋产权证以及土地所有权证书事宜。然而,在实际交付房产及入住之后,许多开发商却未能如约履行合同义务,为业主办理这两项重要证件。其次是交易标的物的确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购买此类商品的消费者将面临着较高的市场波动以及投资风险。再次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存在诸多模糊不清之处,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风险。最后则是一些不良开发商可能会利用消费者对房地产市场了解不足的情况,预售那些在产权上存在瑕疵的商品房,从而给消费者带来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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