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是违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方收取定金具有其合法性。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当房屋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即可确立定金合同。定金的具体金额可由买卖双方进行协商并加以确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其数值不得超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这一上线。若超过此上限,那么超出部分将被法律视为无效条款不予承认。因此,交纳定金对于购房方来说,有助于最终顺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尤其是在房价飞涨的大环境下,购房者提前交付定金更具优势,因为卖方有可能因种种原因改变主意不愿出售房产。此时,购房者便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此外,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对方赔偿房屋的溢价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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