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共有产权房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共有产权住房所产生的纠纷,当事人有权选择以下四种途径予以解决:首先是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妥协,寻求和平解决之道;其次是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请求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介入协调解决;再次,若前述两种方法均无法奏效,则可依据共有产权住房纠纷的具体内容,提交给特定的权威机构进行仲裁裁决;最后,若仲裁未能解决问题,当事人还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各方应当遵循平等互利的基本原则,以实现共赢的局面。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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