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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放商不签预售合同是合法的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开放企业在签署合同时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那么所签署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然而,若开发商在提起诉讼之前成功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先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被确认为合法有效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二条相关规定,出卖方如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其与买方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被判定为无效;但若在提起诉讼之前已成功获取该许可证明,则该合同可被视为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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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16: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