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乡房地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纠纷乃是一类呈现方式多样化且牵涉层面广泛之民事纷争。具体来说,它所指向的是由关于房地产及其土地使用权所属而引发的种种权益冲突。一旦遭受这类纠纷困扰,身为其中的利益关联者——广大民众,我们可以根据实际状况,采取以下三种途径以寻求有效的纠纷解决之道:首先是调解策略,这是指在具备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的协助与调停之下,纠纷各方能够在平等、自由的环境中,通过深入的沟通与协商来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关系。在我国现行的社会制度框架内,各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诸如村委会以及居委会等,皆已设立了相应的人民调解机构,肩负着处理包括房地产纠纷在内的各种民间纠纷的重任。其次是仲裁程序,这类似于一种“准司法”行为,由仲裁机构对房地产纠纷案件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并厘清事实真相,在区分纠纷责任归属后,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具有权威性的裁决。该裁决被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一经公布,各相关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最后则是诉讼途径。作为公民,当您遭遇到如房地产纠纷这样的民事纠纷时,您享有依法向有管辖权审理的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的权利,以便借助合法、公正的审判程序来彻底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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