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首先,购房者享有法定的合同解除权。当合同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出现延迟履行重大债务的情形,经催告并给予合理期限后,若逾期仍未能履约,那么另一方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此种权利拥有一年的有效期,只有在这一年内,购房者均可随时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只有超出了这个期限,购房者才会永久性地失去此类解除权(但如果是因为其他诸如严重质量问题等原因解除合同的情况,则不在此限)。其次,购房者有权请求出卖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相关损失。若出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房屋,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当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具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约定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