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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公摊面积正常多大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按照特定的实际情况加以判断与决定,我们可以看到关于房屋面积差额补偿的相关法律条文明确的规定是这样的:倘若实测面积大于签署的合同中所记载的面积,并且其偏差比率在百分之三的范围之内的话,那么购买方就应该依照事先约定的价格来对未支付部分进行补充支付;
然而,如果偏差比率超越了百分之三的限制,那么卖方就有责任承担多余的房价款项,并且将这部分的产权转移到买方的名下。
另外,如果实测面积小于合同中约定的数值,并且其偏差比率在百分之三的边界内的话,卖方需要向买方退还相应的房价款项以及利息;但是,如果偏差比率超出了百分之三的界限,那么卖方就必须以两倍的金额向买方返还多收取的房价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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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5:4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