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如何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针对房地产交易合同产生的纷争的处理过程中,可供选择的解纷路径主要涵盖了以下四大类别:洽谈协商、调停斡旋、仲裁裁决以及法院审判。
1、洽谈协商:在双方关系得以稳固维护的前提之下,交易双方可以尝试通过互谅互让来化解矛盾冲突,这种方式无疑被公认为是最为理想且高效的解决途径。 2、调停斡旋:倘若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无法达成共识,便可寻求相关机构介入进行调停;例如,若其中一方或双方均属于国有企业,则可依据相关法规向国家机关提出调解申请。在此过程中,上级机构需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争议焦点进行调解,而非采取行政干预手段。 另外,当事人还享有权利邀请合同监管机构、仲裁协会、法院等单位深度参与调解工作。 3、仲裁裁决:在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拒绝接受调解的情况下,可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在纠纷发生后由双方共同签署的仲裁协议向所在地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 4、法院审判:若合同中并未明确设定仲裁条款,同时事后各方对于仲裁事项也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合同当事人便可依法将此纠纷提交至司法程序之中,寻求法律援助以期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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