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误差面积百分之几合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购房者遇到所购房产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且误差率超过或等于3%这一特殊情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可自主选择以下两种解决方案:
首先,若购房者明确表示愿意解除合同,同时主张将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全额退还,那么,如此合理的请求便应当得到司法机构的全力支持。 其次,若购房者仍然决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当房产的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的面积大时,其中误差率在3%以内的部分,买卖双方可以按照“多退少补”原则进行处理;而误差率超出3%的部分,则需由出售方自行承担责任,即购房者无需承担额外补足多出面积所需的费用。反之,若实际购买的房产面积比合同约定的小,同样地,误差率在3%以内的部分,买卖双方仍需按照“多退少补”原则进行处理;但误差率超过3%的部分,出售方则需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其多支付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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