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购房公摊面积不得超过多少 |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公共区域的分摊比率不得超出总建筑面积的30%。一般而言,对于多层住宅来说,其公共区域的分摊比例大约在10%至13%之间;对于18层及以下的板式住宅,其公共区域的分摊比例大约在13%至15%范围之内;而对于点式建筑类型的楼盘来说,其公共区域的分摊比例大部分都在15%至17%的区间内; 
至于30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由于电梯数量的增加,其公共区域的分摊比例通常会达到25%左右。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六条 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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