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能起诉开发商幺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顺利地实现上述目标,建议您首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与协商。倘若在与开发商的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令双方满意的协议,甚至对于最终的协商结果仍旧感到不甚满意的话,那么您还有另外一种选择,那就是向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提出正式投诉。对于可能出现的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争议问题,要是开发商未能提供合理有效的解决策略,亦或者您对于开发商所制定的处理措施以及方案存在疑虑或反对意见,那么您完全具备权利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启动相关的鉴定程序,或者直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投诉申请,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如果经过上述所有途径仍然无法满足您的维权需求,那么您同样拥有权利通过司法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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