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倘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依照约定履行交房期限,代表其已然形成违约之举,作为购房者可行使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向违约方追究对应的违约责任。
首先,在开发商经受过合理的敦促之后的三个月之内,倘若仍然无法完成房屋交付并且未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原因,那么作为购房者便得以选择行使法定合同解除权。
至于因这一权利所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应当由开发商承担全部赔偿义务。
然而,若在这三个月的催促期结束时,开发商成功地完成了房屋交付,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购房者将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仍然可以依据实际逾期时间的长短,向开发商索取相应的经济补偿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