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没到期算违约吗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租约尚未结束的情况下,若其中任一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应依据合同中预先设定的违约责任标准进行赔偿;
如若合同中并无明确规定,则需按照实际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此外,当承租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方式或租赁物的特性来使用租赁物,从而导致租赁物遭受损害时,出租人有权解除该租约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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