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质量方面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遇到房屋质量上出现的问题,购买者有权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请求,督促其在预定日期内完成修复工作;若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到影响到购买者的日常居住与使用,购买者则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索取相应的赔偿损失。
首先,关于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情况,购买者应如何进行索赔以及如何计算赔偿金额呢?当开发商未能提供正当理由而导致延期交付房屋时,购买者应当及时发出催告通知,经过催告后,如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收到房屋交付通知,购买者便可依法要求解除合同。 此外,购买者还可根据合同条款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相关事项,则两者不可同时适用,购买者需选择其中一项较高的标准来主张权益。 其次,关于期房质量问题可能存在的表现形式,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购买者是有权要求退房的。而且,若期房的质量无法达到购房合同所约定的标准,或者期房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甚至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购买者的正常居住使用,那么无论购买者是否决定退房,开发商均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购买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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