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没有合同能不能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规条例的明文要求,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购买房产时所支付的定金是具备被退还的权利的。
然而,这种情况仅仅存在于以下两项法定情形之中: 首先,如果开发商未取得销售相应资格而从事房地产销售行为,根据法规要求,开发商在此种情况下必须全额退还您所交付的定金; 其次,假如您与开发商在合同内容的制定过程中无法就某些具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签订环节出现失败现象,那么您在这类情况下同样有权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所交付的定金。 此外,当开发商采取认购、订购或者预订等等多种交易形式来诱导接收到定金并以此作为之后顺利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措施之时,若因双方都无任何过失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得以顺利签署,那么开发商也需要依据法规正确地归还所收取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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