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商品房解除合同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其中一方依法向对方送达关于撤销买卖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卖方有义务在收到此类通知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依照约定为买方办理相关的解约及购房款项退回等相关手续。在此期间内,买方需按照约定及时将所购房产如数归还给卖方。而在此类通知抵达对方当事人手中之后,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即告解除。
此外,若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债务人在特定时间段内未能履行其应尽的债务责任,那么此份买卖合同将会自动失效。如果债务人在上述期限内仍未履行其应尽的债务责任,那么这份买卖合同将会在通知中所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时正式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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