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在购买房产过程中,一项至关重要且不可或缺的程序就是签订备案合同。
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很多开发商在尚未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便着手与客户进行协商合同事宜,进而导致后续由于开发商未能及时获得许可证而使得客户无法顺利取得房产证,甚至可能面临一房多卖的潜在风险。在此种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在正式起诉之前,开发商仍然未能成功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此前所签订的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消费者可据此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反之,若在起诉前开发商成功获取到了预售许可证,那么合同将被视为有效,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协助其完成房屋备案登记手续。倘若开发商已经成功获取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却拒绝配合消费者完成备案登记手续,此时消费者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