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严重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产出现品质瑕疵时,购买者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并且按照法规要求,如果存在的房屋品质问题已对正常居住与使用构成严重影响,那么购买者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的诉求应该得到法律的支持。对于已经交付使用的房屋,倘若存在品质问题,且在保证期之内,卖方有义务负责修复工作;若卖方拒绝执行或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复,购买者便可自行选择或委派第三方进行修复。在修复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修复期间所导致的其他损失都应由卖方来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