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定金退还利息如何计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如有需要,订金是可以进行退回的,但这也需视情况而定,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引发的合同终止,那么订金将不予退还。当购房者依照合同条款履行了相关义务,或是由于特殊情况或政策变动以及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的时候,或者对于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的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从而造成的合同终止,这些都不应被视为违约行为,此时,购房者有权要求返还订金。
然而,若由于出售房屋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导致合同终止,那么购房者不仅有权要求返还订金,还可要求对方支付双倍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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