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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客体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买卖合同关系中的交易对象即为完成契约所涉及到的一系列活动与行动,这主要是指买卖物品本身及其相应代价的交付。在此过程中,交付无疑成为了买卖合同中最为核心和关键的部分。依照法律规定缔结的合同,仅能对签约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会有所例外。买卖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出卖方将商品或服务的所有权移交给买方,而买方则需支付对价的法律文书。从广义上来讲,合同则是作为各类民事主体建立、改变甚至终止具体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一份约定协议。
然而,婚姻、领养、监护等涉及到身份关系的协议,则应按照相关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若无明确规定,可依据其性质参照本编规定予以执行。依法订立的合同,理应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同样地,依法订立的合同,仅能对签约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会有所例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
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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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8: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