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拒绝签署居间协议以及拒收定金事宜,倘若卖方已在中介机构进行挂牌出售等候交易,按照实务操作常规,中介机构通常会要求买方首先签署居间协议,然而由于该居间协议仅需买方签名即刻生效,故即便卖方并未签署,亦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中介机构应采取逆向操作策略,即在明确居间协议主要条款之后,先行请卖方签署,然后再由买方予以确认。
其次,关于签订居间协议后的定金问题,通常情况下,居间协议中会规定收取定金的一方若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而支付定金的一方若违约,则将失去定金。尽管房东已经签署了协议且接受了定金,但若房价上涨幅度较大,即使双倍返还定金,仍可获得丰厚利润,因此房东可能更倾向于选择双倍返还定金而非履行合约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