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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售合同是每个人都有的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并不如此。实际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预售条款并不能完全等同于购房合同。在法律层面上,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的房产,具体而言,即由商品房的预售者与预定购买者双方共同商议并决定,由预售方在明确规定的期限内将全部或部分竣工的商品房所有权交付给预定购买者,同时,预定购买者则需向预售方支付相应的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日期接收该商品房的正式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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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2: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