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公司延期交房客户应该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对于购房人士而言,他们享有法定权利来解除房地产交易合同。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一方应于某个时间段内履行其主要债务,但该方并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且经过相应的催告和合理期限之后,仍然没有履行,那么另一方有权解除此项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解除权的有效期仅有一年,在此期间内,购房人士可以通过适当方式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
然而,若超出这个期限,解除权将被永久性地剥夺(除非存在其他特殊原因,例如严重的质量问题等)。 其次,当卖方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时,买方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当一方违约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约定如何计算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