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签预售房合同开发商停工购房者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针对购房者在遭遇开发商停止施工的建筑工程时的权益保护策略,在处理烂尾楼纠纷问题中,当业主发现开发商存在任何违规行为,他们享有向建筑行业监管机构提起投诉的正当权益。
依据实际情形,该机构或有权考虑将涉事开发商列入信用不良记录清单等行政惩罚措施以示警示。倘若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已经涉嫌违反刑法,那么购房者同样拥有权利前往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寻求法律手段追究开发企业相关责任人在贷款逾期等行为中的刑事责任。 其次,关于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所需满足的前提条件,具体如下: 1.若符合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预先约定的解除条件; 2.若所购商品住房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并对正常居住环境造成实质性影响; 3.若出卖方在接到交房通知后经多次催促仍无法在三个月内顺利完成交付义务; 4.若买卖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决定终止合同条款的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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