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什么情况下能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交付时间逾期超过三个月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依法选择终止购房协议。为了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业主首先应当向开发商发送正式的书面催告函,同时与对方确定具体的合同履行最后期限,以便使开发商能够尽早地履行购房协议中的相应义务。若经过书面催告后,开发商仍未能如期履行协议义务,且逾期超过三个月,那么业主便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方式来弥补业主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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