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无证售房再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需明白,购买房屋的人士具备享有合同解除权的资格。一旦双方中的一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在经过充分催告后,如果在规定的合理期限之内仍然无法完成该义务的履行,那么就可以依法解除与对方之间的合同关系。请注意,享有这个权利的时效期为整整一年。在这一年中任何时候,购买人皆有权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开发商终止合同,然而,若超过了这个期限,购买人将永久失去解除权(特殊情况下,例如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除外)。
其次,当出售房屋的人无法遵守承诺按时交房,他们必须拿出一部分收入来作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潜在损失之用。具体的金额和计算方式,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比如,他们可能会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预定的违约金;又或许他们会商量出一个明确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以此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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