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转移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产权转让引发的纷争处理办法如下:
首先,关于逾期完成转让手续导致的争端。务必及时寻求司法援助。在此过程中,为了预防卖方在未完成转让前再次出让该房屋或者设置抵押,建议采取措施对该房产进行保全。若买方更倾向于获得违约金赔偿,那么需要先收回已经支付给出卖人的房款,然后发起诉讼,以防止由于卖方败诉而导致无法追回已支付的房款以及违约金。 其次,对于由中介机构的不当行为引发的争议。若卖方或买方在与中介公司签署了居间协议之后,绕过中介公司自行进行交易或者在签署买卖合同后单方面毁约,从而导致中介公司遭受经济损失,那么中介公司有权按照居间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向对方提出索赔。 此外,如果中介公司在提供居间服务和代理事务过程中,因为不够规范或者不尽职尽责而对买卖双方或其中任意一方造成了损害,同样可以依据居间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三,关于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者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争议。这种情况通常是在另一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出现的,这类案件往往还伴随着要求赔偿损失的诉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的差异来裁决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 最后,关于房屋质量引发的争议。 根据相关法规,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缺陷,那么他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反之,如果卖方已经就房屋质量问题向买方做出明确说明,则无需承担责任。如果房屋的潜在缺陷并非由卖方在装修或使用过程中造成,而是房屋自身所固有的,并且没有证据表明卖方事先知情,那么卖方无须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另外,关于户口迁移引发的争议。当房屋交付后,买方发现房屋内仍然留有卖方的户口或者其他人员的户口,尽管合同中可能约定卖方应当确保户口顺利迁出,但是这类纠纷诉诸法庭仍可能面临不受理的困境。因此,此类纠纷目前尚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得到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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