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淄农村房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涉及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时,双方当事人需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可考虑寻求当地政府部门的协助和支持,以便在其调解之下继续进行协商商议。
然而,若双方仍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他们依据法律法规展开仲裁工作,力求化解纷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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