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延期交房后多久能交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当前的经济环境下,房地产领域的交易活动日益频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交易需要按照严谨的交付程序进行办理。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却经常出现延期现象,那么,对于这种状况是否存在特定的最长延期期限呢?答案是否定的。唯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期情况才会有明确的期限限制,即只要延迟时间超出了双方事先约定的交房日期,即可启动违约责任的计算流程。如果逾期时间长达或者超过三个月,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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