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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长宁购房定金如何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定金协议方面,其从缴纳定金的那一刹那起便具备了法律效力。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在房地产交易环节中,倘若卖方在收受买方支付的购房定金之后实施了违反承诺的行为,那么此时将会援引定金法则进行处理,即卖方必须向买方全额返还原先的定金,并且还须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定金的具体金额可由买卖双方自行商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其数额不得超越交易标的物价值的20%,否则超出部分将失去所有法律效力。
另外,对于收取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未能履行约定,同样需要以双倍的方式偿还定金;而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来说,一旦违约行为发生,他们所支付的定金将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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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2: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