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清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的定金事项处理方式上,我们需要了解以下几点:若买卖双方能够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合约义务,那么定金可以作为购房款进行抵扣,或依据实际情况予以退还;而若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所确立的目标无法顺利实现时,同样有权将定金款项悉数退还给买家。
然而,倘若卖方未能履行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此时买方便有权利向对方索取双倍的定金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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