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农村房屋占地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土地纠纷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首先对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产生的争端,应该由双方当事人先行自行协商予以妥善解决; (二)当双方当事人在土地问题上的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时,则应由当地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介入进行调解以求公平公正的结果; (三)如果纠纷涉及到多个单位之间的矛盾,那么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面进行处理;而对于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则可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协调解决; (四)若当事人对相关人民政府所做出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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