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购房合同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延期交房的处理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购房者可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开发商对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次,若购房者有意愿解除合约并退回原来所购房屋的,则应向开发商递交书面的“房屋催交通知书”,倘若开发商在收到该通知后的三个月法定期限内仍然无法如约履行交房义务,那么购房者便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并解除购房合同。 根据我国现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能够按时交付至购房者手中。若出现未能按期交付的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其他特殊原因而导致的延期交付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应及时向购房者进行通报。 此外,第三十一条还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设置样板房的,则应详细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以及装修等方面与样板房之间的差异之处,否则,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