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明确规定,针对涉及房地产的纷争,当事人可以依据事先达成的仲裁协议,向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启动仲裁程序,解决争议。
然而,需要关注的是,同样根据我国最高效权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述,若当事人未曾签订过仲裁协议或是所签约的仲裁协议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下,仍有权利将其诉求提交至有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特别强调的是,对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如经审查认为适合以调解方式处理的,应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除非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接受调解。在仲裁机构作出最终的仲裁裁决或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之后,当事人均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已生效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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