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前状况下,众多房地产开发商通常会采取认购、订购以及预定等各种手段,在与购房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先行收取定金。若购房者未能按照约定时间赴约签署合同,或者双方在合同条款方面存在分歧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大部分开发商都会坚持不予退还定金,因为这样做有助于维护市场的诚信和购房者的契约精神。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定金的退还并非毫无限制,只有在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签约的情况下,才具备退还定金的资格。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购房者需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以上事实。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查阅合同条款谈判过程中的修改记录,或者收集双方交谈过程中的录音资料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