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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海门购房子付了定金能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欲解除购买房产所支付的定金,可通过与出售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请注意,如出现下列五种情形之一,购买者有权索回购买房产时支付的定金:
1.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署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已经被购买者选定的房屋再出售给任何其他第三方,导致未能最终签订正式合同的,此情况下,开发商有义务向购买者退还双倍定金;
2.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获得相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质证书,或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合同,甚至由此引发合同无效的情况,开发商需无条件地向购买者返还定金,同时还须承担购买者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3.若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且该问题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从而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的,在此情况下,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有责任全额退还购买者所支付的定金;
4.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导致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到正式合同的签署,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同样需要无条件地向购买者返还定金;
5.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缔结并非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过失所致,而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所引起的,在此情况下,出售方有义务向购买者全额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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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15 15: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