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约定延期交房后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旦解除条件得以满足,只需向相对方发送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便可生效。若卖方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或买方未能按期支付购房款项,经过合理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然无法履行义务,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
然而,如果法律并未对此类情况作出具体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也未就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达成共识,那么自解除权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之内,如未能行使此项权利,或者在收到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行使,则该权利将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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